办事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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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危废回收工作安排的通知
作者:审核:编辑:吕瑞凯发布时间:2019-09-04


校属各单位和广大师生:

1. 危废回收的地点和时间见下表,请大家注意不同季节作息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。

危废回收地点

时间(每周一、三、五)

逸夫楼A座门口

(夏)14:40—14:50

(冬)14:10—14:20

植科楼正门前

(夏)15:00—15:10

(冬)14:30—14:40

微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A座与B座之间

(夏)15:20—15:40

(冬)14:50—15:10

园林楼与食科楼之间

(夏)15:50—16:05

(冬)15:20—15:35

基因楼后门

(夏)16:30—16:50

(冬)16:00—16:20

第一综合楼A座后门与B座后门之间

(夏)16:55—17:05

(冬)16:25—16:35

第三综合楼门口

(夏)17:10—17:20

(冬)16:40—16:50

协同创新中心(加班)

仅每周一

(夏)14:15—14:30

(冬)13:45—14:00

微生物农药工程中心(加班)

仅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

(夏)14:15—14:30

(冬)13:45—14:00

注: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执行夏季作息;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执行冬季作息。

2. 请大家严格分类,明确废弃物成分,筛选出危险废弃物上交;上交时配合回收人员详细填写废弃物分类标签和回收登记表。

3. 原则上,任何废弃玻璃瓶中不允许装有液体,所有废液需装入废液桶;废液桶不可过满,必须保留1/10的空间,上交时要密封完好;玻璃试剂瓶需要装入纸箱中上交,其他固体废弃物(如枪头、手套等)需装入塑料袋(双层)中,并将袋口系紧。

4. 如果出现如下现象,将不予以回收:废弃物分类标签和回收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、废液桶中废液过少、玻璃容器中存有液体、容器及袋子未良好密封,出现漏液、废弃物洒出现象。

5. 危废回收桶发放,如有需要,请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。

领取时间:(夏)每周五下午5:30至5:50

(冬)每周五下午5:00至5:20

领取地点:逸夫楼C座地下室

6. 如遇雨天,暂停实验室危废回收及废液桶发放。望大家互相转告,如有问题可在QQ群:231596228询问。

联系人:黄远卓 联系电话:87282119

国资设备管理处

2019年8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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